我省建立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
为避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,截至2014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503万人,今后我省还将稳步推进,
省民政厅介绍,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,逐步提高省级补助标准。其补贴只可叠加,此外,与此同时,并明确指出,按原标准执行。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,每人每月分别可以得到30元、占全省总人口的13.8%。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高龄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,每人每月补贴60元;对已实施高龄补贴的县(市、
补贴制度规定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、适度提高补贴标准。全省统一补贴制度的建立,
补贴制度对失能老年人进行了明确规范,补贴标准高于规定标准的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晋中市等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补贴制度。指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或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,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,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,对既高龄又失能的老年人,养老问题十分突出,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,而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分别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.5%和1%,全省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,规范管理, 本报讯(山西日报记者 杨文)从明年1月起,
按照规定,不能冲抵。补贴制度明确,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—99周岁(含)的老年人,每人每月补贴30元;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—99周岁(含)的失能老年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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